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和谐的邻里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5月26日,龙井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并撤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2022年3月,原告崔某像往常一样早上到店铺准备营业,却发现店铺里医疗柜整体受潮,墙体和天棚起皮产生裂痕。经检测发现,是楼上漏水渗到楼下所致,且漏水时间为凌晨,没能及时发现。双方当事人找了中间人沟通,因矛盾分歧较大,对赔偿一事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崔某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认真查阅案卷并研判案情,认为邻里关系不同于一般的经济纠纷和侵权纠纷,双方当事人若不能心悦诚服地认可裁判结果,即使通过诉讼得出输赢,也不一定能息诉服判;再者,这种案件标的较小,如果走到鉴定环节,要支付鉴定费用增加诉讼成本,不利于构建和谐友好的邻里关系。据此,承办法官在开庭前先主持了听证,原告崔某情绪很激动,说自己损失惨重,而且医疗柜体从外地运过来的运费也很昂贵。被告彭某表示原告崔某主张的费用过高,无法接受,双方各执一词。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说明了这种案件如果鉴定要增加大量的诉讼成本,并为原、被告双方耐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被告清楚知晓其应对自己的过失承担的责任,赔偿原告合理的经济损失,也劝导原告进一步核算确切的经济损失,同时考虑被告的实际给付情况;并苦口婆心地劝解他们作为邻里之间,希望双方能互谅互让,各退一步。
通过多番讲解和交流,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告也向原告支付了8000元的经济损失,双方自此互不追究。一场邻里纠纷以圆满的结果告终,真正实现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龙井市法院 供稿
编辑: 房彦妮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