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远在韩国的刘某某按照约定时间,通过微信视频连线,与在国内的王某一同参加庭审,在案件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二人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多年的感情矛盾纠纷最终画上句号。
2018年8月,经他人介绍认识的王某与刘某某登记结婚。由于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不合,经常因琐事吵架。2021年,刘某某外出韩国务工,双方婚姻“名存实亡”。今年1月,王某向龙井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自己与刘某某离婚。
立案后,法官与刘某某联系,得知其身处国外,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其回国参加庭审较困难,且刘某某明确表示自己与王某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同意离婚。为了尽快化解王某与刘某某二人多年的感情矛盾,法官积极与双方沟通,确认双方已无和好可能。在征得刘某某的同意后,法官通过微信向刘某某送达了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最终,这起跨国离婚纠纷案得以妥善解决。
近年来,龙井法院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充分运用“吉林移动微法院”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真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人民群众参与诉讼,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的同时有效节约司法成本,积极高效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实现公平正义助力加速。
通讯员 杨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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