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龙井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作为司法为民服务的着力点和落脚点,积极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解难题的实际行动。
近日,该院执行局为100多名受害群众集中发放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案执行款。过程中,承办法官得知其中有位朝鲜族当事人因年岁较大,无法按时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为方便当事人尽快得到执行款,承办法官一行来到当事人生活的养老院,用当事人的本民族语言耐心地进行沟通,仔细核对相关信息,为老人顺利办理了各项手续,并告知其安心等待到款日期。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龙井法院全体法官干警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工作中用心、用力、用情履行职责使命,用司法审判的力度和司法服务的温度,不断提升审判执行加速度。
通讯员 金梅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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