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程某主动将执行案款转入龙井市人民法院执行专有账户上,这起标的金额2000元的离婚纠纷案件就此得到执结。
2017年10月,原告张某与被告程某因感情不和向法院提请诉讼离婚。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程某并未如期向张某支付婚生子的抚养费用,无奈之下,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多次查控、查找执行线索,以及程某工作地点不固定,执行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仍然锲而不舍,在一个月的时间里,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不厌其烦地与程某进行沟通。刚开始程某仍然拒绝还款,之后在执行法官多次的做思想工作、说服教育下,程某终于认识到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错误行为,并表示会尽快支付抚养费用,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通讯员 潘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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